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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從事「與照護無關」雜務 雇主最高罰15萬

台北市勞動局統計,違反就業服務法「雇主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的比例逐年增加。勞動局今(29日)提醒雇主,若指派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外出代為採買、繳水電費等非被看護者照護相關事務,恐已犯法,將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旦遭查獲,除罰鍰外,若雇主限期未改善,還可能被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導致無法再聘僱外籍勞工。
文長,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5194773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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