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會訊
/
公文法規
/
新聞資訊
/
會議記錄
/
最新課程
/
下載專區
回首頁
※※歡迎本月新會員:心園國際有限公司、勝創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天宇國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加入共同為人仲業一起努力~●請各會員於113年04月10日前完成113年度第一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狀況申報表;若有填寫不實之情事或未申報,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會員留意。 ●恭賀 哲陞實業有限公司 胡中裕先生 高票連任本會第八屆理事長、永信國際有限公司 朱志成先生 高票連任第八屆監事會主席 ~※※印尼代表處提醒:至印尼代表處洽公,一定要著正式服裝。 ※歡迎加入本協會~~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This Function need JavaScript support
This Function need JavaScript support
認識協會
協會簡介
歷年紀事
協會章程
組織系統
理事長的話
理監事名錄
FB臉書網站
法務顧問團隊
會員名冊
活動花絮
教育訓練專區
講師簡介
課程總覽
訓練成果
加入會員
會員服務
入會須知
業務相關連結
聯絡我們
首頁
>
新聞資訊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平安住宿.安心防疫
Q:雇主聘僱移工入境經居家或集中檢疫期滿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由何人負責移工的生活管理照顧呢
A: 雇主要負起委任人監督責任,而仲介公司要負起受任人確實執行照顧責任。
移工完成居家或集中檢疫後,應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仲介公司仍應依移工管理及防疫相關規定,安置移工住宿及執行生活照顧計畫 。
仲介公司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計畫書載明內容辦理,並應將移工實際入住處所詳盡告知雇主,且應維持該處所之居住品質 。
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住所,應仍採一人一室、且平時與他人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不出入群聚活動場所、確實配戴口罩等,做好防疫措施 。
仲介公司如未善盡受任生活照顧服務事務,致移工權益受損,或產生疫情相關問題,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15款規定及同法第6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元以下罰緩,為避免產生防疫漏洞,請雇主與仲介公司務必多加留意並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溫馨提醒 : 戴口罩罩住您我健康,勤洗手病菌不來煩,開窗通風不悶出病
勞動部新聞 https://reurl.cc/3LvLrl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 https://reurl.cc/k0R6Ld
衛福部防疫專線1922 https://reurl.cc/62LQlV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 Manpower Agencies Association of ROC
歡迎全國人力仲介同業加好友LineID:0905372089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6樓之8
TEL:(02) 2375-2298 FAX:(02) 2375-3001
E-mail:
manpower088@gmail.com
上班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