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載......
※※歡迎本月新會員:嘉龍集團股份公司、雙合人力開發有限公司、長耕國際人力仲介有限公司加入共同為人仲業一起努力~●請各會員於113年07月10日前完成113年度第二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求才狀況申報表;若有填寫不實之情事或未申報,可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請會員留意。 ●恭賀 哲陞實業有限公司 胡中裕先生 高票連任本會第八屆理事長、永信國際有限公司 朱志成先生 高票連任第八屆監事會主席 ~※※印尼代表處提醒:至印尼代表處洽公,一定要著正式服裝。 ※歡迎加入本協會~~
X
 
會員帳號 :
會員密碼 :
忘記密碼    加入會員

開學季!僑外學生受僱 工作許可不能少等...新聞2則

適逢學校開學季節,僑外學生如有工讀需求,應先向勞動部申請核發工作許可,才可以受僱工作;雇主聘僱僑外學生,也要注意僑外學生是否已經取得工作許可,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而受罰。
僑外學生在臺工讀務必申請工作許可
勞動部說明,僑外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如欲從事工讀活動,均應於開始工作前依相關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並須經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https://ezwp.wda.gov.tw)以線上傳輸方式提出申請;勞動部表示,網路申辦程序簡易且有中英對照功能,僑外學生僅需點選「申請帳號」完成註冊後,登打個人資料、上傳應備文件及繳交審查費,即可完成申辦,申辦網並提供「申辦進度查詢」功能,僑外學生可即時掌握案件審查進度。另僑外學生應注意若未申請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聘僱僑外學生勿忘檢查工作許可
為避免雇主僱用未經許可的僑外學生從事工作,勞動部提醒,雇主僱用前,應請僑外學生出示本人的工作許可證正本,並比對其護照或居留證正本等資料,以確認此證為其本人所持有,且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6個月,逾期則必須重新申請。另外,僑外學生的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工作時數不可超過20小時。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工作許可證上除了載明僑外學生姓名、護照號碼、許可期間等相關資訊外,右下角均燙有藍金圖案的勞動部部徽,雇主應注意工作許可證的防偽標籤,若僱用沒有工作許可證的僑外學生,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安心工作有保障
雇主對於僑外學生的工作許可證件辨識有疑義時,除可就近洽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確認外,亦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02-89956000洽詢。另外,有關僑外學生申辦工作許可相關法令及申請進度查詢等,都可於「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查詢!。
∼勞動部∼

轉換雇主費用知多少
提醒大家,外國人依法轉換雇主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及健保費,外國人則繳交健保費自付額。
一、就業安定費 : 外國人為家庭看護工資格者,每月繳交新台幣2,000元,雇主或被看護者為中低收入 戶或身障領有生活補助者得申請免繳 ; 外國人為幫傭資格者,每月繳交新台幣5,000元,雇主每年 1、5、8、11月的20日前收到上一季應繳納繳款單,繳納期限為該月25日前,得寬限30日。
二、健保費去年外國人負擔費用原為310元,自 108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從新台幣22,000元調高為新臺 幣23,100元,健保費將從310元調高為325元。
上述就業安定費與健保費在轉換期間(等待新雇主期間),雇主與外國人仍要各自繼續負擔喔。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gotop